如何在 VMM 库中创建或修改等效对象

 

适用于: System Center 2012 SP1 - Virtual Machine Manager,System Center 2012 R2 Virtual Machine Manager,System Center 2012 - Virtual Machine Manager

你可以使用以下过程将基于文件的库资源(也称为物理资源)标记为 Virtual Machine Manager (VMM) 中的等效对象,以及修改等效对象。 例如,你有一个基于 Windows Server 2012 的虚拟硬盘 (.vhd) 文件,该文件存储在位于两个地点(例如西雅图和纽约)的库共享中,则你可以将 .vhd 文件标记为等效对象。 然后,当你为新虚拟机创建模板并指定具有等效对象的 .vhd 时,VMM 可以使用等效对象的任何实例,而不是特定于地点的实例。 这样,你将能够跨多个地点使用单一模板。

System_CAPS_ICON_important.jpg 重要事项

对于虚拟机和服务部署,VMM 仅支持使用 .vhd 文件、.iso 映像和自定义资源作为等效对象。

System_CAPS_ICON_note.jpg 说明

在独立 VMM 管理服务器的 VMM 设置过程中,会自动将 Server App-V 框架和 Web 部署框架自定义资源作为等效对象添加到库。 如果你使用默认资源添加多个库共享,则会将框架资源全部自动标记为等效,因为这些资源共用同一个家族名称、发行值和命名空间。

帐户要求 要将对象标记为等效,你必须是“管理员”、“委派的管理员”或“自助服务”用户角色的成员。 委派的管理员只能在位于其用户角色作用域内的库共享上将对象标记为等效。 自助服务用户只能将位于 VMM 库的“自助服务用户内容”节点中其用户角色数据路径内的对象标记为等效。

将对象标记为等效

  1. 打开“库”工作区。

  2. 在“库”窗格中,单击“库服务器”。

    System_CAPS_ICON_note.jpg 说明

    如果你是自助服务用户,请在“库”窗格中展开“自助服务用户内容”,然后单击用户角色数据路径。

  3. 在“物理库对象”窗格(或者,如果你以自助服务用户身份连接,则为“自助服务用户对象”窗格)中,单击“类型”列标题,以便按类型对库资源进行排序。

    System_CAPS_ICON_note.jpg 说明

    如果你是管理员或委派的管理员,则“库服务器”列指示每个资源的位置。

  4. 使用以下任一方法选择要标记为等效的资源:

    System_CAPS_ICON_important.jpg 重要事项

    要标记为等效的资源必须为相同的文件类型。 例如,你可以将等效的 .vhd 文件标记为等效对象,并将等效的 .iso 文件标记为另一组等效对象。

    • 单击第一个资源,按住 Ctrl 键,然后单击要标记为等效的其他资源。

    • 要选择一个范围,请单击该范围中的第一个资源,按住 Shift 键,然后单击该范围中的最后一个资源。

    例如,你将基于 Windows Server 2008 R2 的 .vhd 文件存储在名为 Win2008R2Ent 的“西雅图”库共享上,而等效 .vhd 文件位于“纽约”库共享中,则同时选择这两个 .vhd 文件。

  5. 右键单击所选的资源,然后单击“标记为等效”。

  6. 在“等效的库对象”对话框中,执行以下任一操作,然后单击“确定”:

    • 如果要创建一组新的等效对象,请在“家族”列表中键入家族名称。 在“发行”列表中,键入发行值。

      例如,输入家族名称 Windows Server 2008 R2 Enterprise 和发行值 1.0

      System_CAPS_ICON_note.jpg 说明

      “发行”列表中的值为字符串字段。 因此,你可以输入任何字符串值。

    • 如果要将资源添加到一组现有的等效对象,请在“家族”列表中单击一个现有家族名称。 在“发行”列表中,单击发行值。

      被视为等效的库对象列在下面的窗格中。

  7. 要验证是否创建了该组等效对象,请在“库”窗格中单击“等效对象”。

    验证你标记为等效的对象是否出现在“等效对象”窗格中。 这些对象按家族名称分组。

要将对象标记为等效,对象必须具有相同的家族名称、发行值和命名空间。 命名空间由 VMM 自动分配。 会为由管理员或委派的管理员创建的等效对象分配“全局”命名空间。 如果自助服务用户在“库”工作区的“自助服务用户内容”节点内创建等效对象,则 VMM 会分配与自助服务用户角色的名称匹配的命名空间值。 这意味着,自助服务用户无法将某个对象与自助服务用户角色未拥有的另一个对象标记为等效。

修改等效对象

  1. 打开“库”工作区。

  2. 在“库”窗格中,单击“等效对象”。

  3. 在“等效对象”窗格中,依次展开家族名称、发行值,右键单击要修改的对象,然后单击“属性”。

  4. 在“常规”选项卡上,修改任何值或输入新值。 要从一组等效对象中删除某个对象,请删除家族名称和发行值。

  5. 完成后,单击“确定”确认设置并关闭对话框。

请参阅

配置 VMM 库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