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覆寫中使用強制屬性

 

適用於: System Center 2012 R2 Operations Manager, System Center 2012 - Operations Manager, System Center 2012 SP1 - Operations Manager

當您在 Operations Manager for System Center 2012 中對規則、監視或探索設定覆寫時,您會注意到可以覆寫的每個值所在該列中,都有一個 [強制] 核取方塊,如下圖所示。

覆寫的強制核取方塊

當您為某個覆寫選取了 [強制] 屬性時,這項設定可確保該覆寫將優先於類型及內容相同但未設定 [強制] 的其他所有覆寫。

適用於類別的覆寫會先套用,接著是適用於群組的覆寫,最後才是適用於特定物件的覆寫。 當相同類型和內容的兩個覆寫發生衝突時,[強制] 屬性可確保特定覆寫將享有優先權。

例如,假設您有兩部 Windows 電腦,分別是 COMPUTER1 和 COMPUTER2。 COMPUTER1 是 GROUP-A 的成員,同時也是 GROUP-B 的成員。 COMPUTER2 不是任何群組的成員。 CPU 監視的預設閾值是 80%。

您將一項覆寫套用到 Windows 電腦類別,而該覆寫會將 CPU 監視閾值變更為 70%。 您又對該監視建立另一項適用於 GROUP-A 的覆寫,而這個覆寫會將閾值設成 90%。 此時,COMPUTER1 的閾值是 90%,而 COMPUTER2 的閾值則是 70%。

如果您建立一項適用於 GROUP-B 並將閾值設定為 95% 的覆寫,則 COMPUTER1 (同時為 GROUP-A 和 GROUP-B 兩者的成員) 最後的閾值將無法預料。 不過,如果您在適用於 GROUP-B 的覆寫上使用 [強制] 屬性,便可確保 95% 的閾值將適用於 COMPUTER1。

如果您建立一項適用於 COMPUTER1並將閾值設定為 60% 的覆寫,則 COMPUTER1 最後的閾值會是 60%,因為物件覆寫優先於類別和群組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