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Implements 子句 (Visual Basic)

表示類別或結構成員會為定義於介面中的成員提供實作。

備註

Implements 關鍵字與 Implements 陳述式不相同。 您會使用 Implements 陳述式 (Statement),指定類別或結構實作一個或多個介面,然後針對每個成員使用 Implements 關鍵字,以指定所要實作的介面和成員。

如果一個類別或結構實作了一個介面,則必須在 Class 陳述式 (Visual Basic)Structure 陳述式 之後直接包含 Implements 陳述式,而且必須實作由介面定義的所有成員。

重新實作

在衍生類別中,您可重新實作已實作基底類別的介面成員。 在下列方面,這與覆寫基底類別成員不同:

Implements 關鍵字可用於以下內容中:

Event 陳述式

Function 陳述式 (Visual Basic)

Property 陳述式

Sub 陳述式 (Visual Basic)

請參閱

參考

Implements 陳述式

Interface 陳述式 (Visual Basic)

Class 陳述式 (Visual Basic)

Structure 陳述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