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或主索引鍵的大小總計不能超過 900 位元組。

索引中全部資料行的長度總和不能超過 900 個位元組。當個別資料行的大小超過 900 個位元組或數個資料行總合超過 900 個位元組時,就會發生此錯誤。如果在索引或主索引鍵使用多個資料行時,將資料行的資料類型變更為較大的資料類型,也會發生此錯誤。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索引鍵的大小上限>、<建立索引 (Database Engine)>和<如何:修改資料行資料類型 (Visual Database Tools)>。

若要改正這項錯誤

  • 變更資料行選取範圍、資料行長度或資料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