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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管理

記錄管理可讓組織依照相關法律管理內容項目從建立到處置的過程。可被視為內容項目者包括實體或電子文件、電子郵件,或其他形式的數位資訊,如立即訊息記錄。組織會定義要歸類為記錄的資訊類型、記錄的保存時間及其處置方式。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規劃記錄管理>。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 包含記錄管理功能,可協助貴組織符合法規與法務需求,並管理其共有的知識。若要在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2007 中管理記錄,網站設計人員及記錄管理員必須規劃及執行記錄中心網站。此網站採用記錄中心網站範本,包含可用於執行檔案計劃及管理留存檔案的功能。凡用戶端電腦、檔案伺服器及電子郵件系統的數位媒體,皆是在使用中文件網站 (如文件庫或文件工作區) 中建立及儲存。這些媒體之後會以預設方式,例如 [傳送至記錄中心] 命令或可程式化介面,傳送到記錄中心網站。如需設計記錄中心網站與可程式化介面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設計記錄中心網站 (Office SharePoint Ser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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