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用户能够代表公用文件夹发送邮件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05-05-04
若要使用户能够代表公用文件夹发送邮件,请执行以下步骤。
步骤
使用户能够代表公用文件夹发送邮件
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的“文件夹”下,用鼠标右键单击要使用户能够代表其发送邮件的公用文件夹,然后单击“属性”。
单击“Exchange 常规”,再单击“传递选项”。
单击“添加”以指定用户。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可能必须进行其他修改:
- 用户的邮箱所在的域与公用文件夹的域不同。
- 包含用户邮箱的服务器所在的站点中不包含公用文件夹所在的域的任何域控制器。
使用下列其他步骤之一:
- 将具有“读取”权限的子域的“Exchange 域服务器”安全组添加到父域中“Microsoft Exchange 系统对象”容器的 ACL 中。此方法是解决此问题的推荐方法。
将一个域控制器从父域移动到用户的 Exchange 2003 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