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置公用文件夹的权限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05-05-09

如果已使用 Windows 用户界面通过 M:\ 驱动器修改了公用文件夹的客户端权限,则 Exchange Server 2003 可能不再能够将它们转换成 MAPI 格式。若要重置公用文件夹的权限,并使 Outlook 和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能够编辑权限,请执行下列步骤。

开始之前

应注意:使用此过程之后,受影响的公用文件夹将只拥有文件夹所有者(管理帐户)、默认用户和匿名用户的权限。

步骤

重置公用文件夹的权限

  1. 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在“公用文件夹”节点下,创建新的顶级文件夹。

  2. 将受影响的文件夹及具有错误权限设置的子文件夹移动到此新文件夹中。

  3. 设置新顶级文件夹的权限,以便 Active Directory 中具有管理员权限的帐户成为所有者。

  4. 用鼠标右键单击新顶级文件夹,指向“所有任务”,再单击“传播设置”,然后选中“管理权利”和“文件夹权利”复选框。

  5. 在单击“确定”之后,对权限的更改将应用于新顶级文件夹的所有子文件夹。

  6. 将受影响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移回到它们在“公用文件夹”树中的原始位置。

  7. 在 Exchange 系统管理器中验证现在是否可以修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