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方式為


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10 SP2, Exchange Server 2010 SP3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11-03-19

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可用來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的邏輯分組。當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套用至使用者信箱時,連結到該原則的所有受管理的資料夾都會以單一作業來部署。

您可以視需要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 (不限數量)。您也可以將不限數量的受管理的資料夾新增到每個原則,但每個使用者信箱只能有一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

如果組織內含現有受管理的資料夾 (包含其對應之受管理的內容設定),則可以在建立資料夾時,將它們新增到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建立原則之後,您還可以隨時從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新增或移除受管理的資料夾。

注意事項附註:
受管理的自訂資料夾是通訊記錄管理 (MRM) 的高階功能。如果信箱具有內含受管理的自訂資料夾之原則,則需要 Exchange Server 企業用戶端存取使用權 (CAL)。受管理的預設資料夾只需要 Exchange Server 標準 CAL。

注意

使用名爲 Entire Mailbox 的受管理預設資料夾時務必謹慎。套用到 Entire Mailbox 資料夾的受管理內容設定會控制信箱中的每一個資料夾,但下列情況為例外:

  • 受管理的自訂資料夾 (及其子資料夾)

  • 受管理的預設資料夾 (及其子資料夾)

受管理的預設資料夾為信箱中連結至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的預設資料夾 (例如 [收件匣]、[行事曆] 或 [連絡人])。如果信箱中的預設資料夾並未連結至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則「整個信箱」原則將會套用至該預設資料夾。

使用命令介面來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

您必須已獲指派權限,才能執行此程序。若要查看您需要的權限,請參閱郵件原則及符合性權限主題中的「郵件記錄管理」項目。

注意事項附註:
在 Exchange 2010 SP1 中,您無法使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 (EMC) 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

此範例會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 MyManagedFolderMailboxPolicy,並將 [收件匣] 受管理的預設資料夾和 [Business Critical] 受管理的客戶資料夾連結到原則。

New-ManagedFolderMailboxPolicy -Name "MyManagedFolderMailboxPolicy" -ManagedFolderLinks Inbox, 'Business Critical'

如需詳細的語法及參數資訊,請參閱 New-ManagedFolderMailboxPolicy

其他工作

建立受管理的資料夾信箱原則之後,您可能還想要:

 © 2010 Microsoft Corporation. 著作權所有,並保留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