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保留已刪除的信箱
[本主題的目的是要說明 Exchange Server Analyzer 工具所引出的特定問題。您只應將它套用到已執行過 Exchange Server Analyzer 工具且有遇到該特定問題的系統。Exchange Server Analyzer 工具可免費下載,它會從拓撲中的每台伺服器遠端收集組態資料,並自動分析該資料。產生的報告會詳述重要的組態問題、潛在問題及非預設的產品設定。遵循這些建議,您便能達到較佳的效能、延展性、可靠性及執行時間。如需此工具的相關資訊或是要下載最新版本,請參閱 Microsoft Exchange Analyzer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34707)。]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5-11-17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Analyzer 工具會查詢 Active Directory® 目錄服務,以判定每個信箱儲存區的 msExchMailboxRetentionPeriod 屬性值。如果 Exchange Server Analyzer 發現有任何信箱儲存區的 msExchMailboxRetentionPeriod 屬性值設為 0,就會顯示最佳作法建議。
msExchMailboxRetentionPeriod 屬性表示在刪除信箱之前,需要對其進行保留的天數。在指定保留已刪除信箱的天數時,您可以選取介於 0 到 24855 之間的數字。保留已刪除信箱的預設值為 30 天。如果信箱保留期限設為 0,已刪除的信箱便會立即從伺服器中永久移除。除非磁碟空間有問題,否則建議您不要停用保留已刪除信箱的功能。
設定保留已刪除的信箱
開啟 [Exchange 系統管理員]。
依序展開 [系統管理群組]、您的系統管理群組及 [伺服器],然後展開您的儲存群組。如果在 [Exchange 系統管理員] 中未顯示 [系統管理群組] 節點,請展開 [伺服器],然後展開您的儲存群組。
在要設定的信箱儲存區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 [內容]。
在 [限制] 索引標籤上,在 [保留已刪除信箱的天數] 欄位中輸入信箱保留期限。
按一下 [確定],儲存變更。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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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箱保留期限尚未過期,而且未刪除相關聯的使用者物件,您就可以復原信箱。 |
若需復原已刪除信箱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下列微軟知識庫文件:
- 274343<X如何在 Exchange 2000 中復原刪除的信箱>(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3052&kbid=274343)
- 813337<HOW TO:恢復或還原 Exchange 2000 Server 的單一信箱>(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3052&kbid=813337)
- 823176<如何復原或還原 Exchange Server 2003 的單一信箱>(英文)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3052&kbid=82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