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精靈 > 完成頁面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6-12-20

使用 [完成] 頁面以確認是否已順利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按一下 [完成] 來完成 [新增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精靈。

[完成] 的狀態表示精靈已順利完成工作。[失敗] 的狀態表示工作未順利完成。如果工作失敗,請檢閱摘要以取得說明,然後按一下 [上一步] 以進行任何組態變更。

摘要窗格會列出下列欄位:

  • 管理命令介面命令
    這個欄位會列出用來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命令。如果工作已順利完成,則此文字會顯示為 [已完成的管理命令介面命令]。如果工作失敗,此文字則會顯示為 [已嘗試的管理命令介面命令]。

    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New-EmailAddressPolicy

    如需如何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

  • 經過時間
    此欄位表示精靈完成工作所花費的時間量。如果經過時間為 00:00:00,表示工作花費少於 1 秒即完成。
note附註:
您可以按 CTRL+C,將摘要窗格中的文字複製到剪貼簿。在文字複製到剪貼簿之後,您可以將它貼到文件或畫面中。

相關資訊

若要進一步了解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了解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如需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管理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如需建立新的電子郵件地址原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如何建立電子郵件地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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