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例外狀況,Exchange ActiveSync 已處理該例外狀況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7-11-16
Microsoft Operations Manager (MOM) 的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管理組件可監視 Exchange Server 2007 電腦上的 Windows 應用程式記錄檔,並在下列「詳細資料」表格中指定的事件被記錄時,產生此警示。
若要瞭解此事件的詳細資訊,請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操作:
檢閱事件描述,其中會包括您環境特定的變數。從 MOM 操作員主控台選取此警示,然後按一下 [內容] 索引標籤。
檢閱所有符合此 MOM 警示準則而被記錄的事件。從 MOM 操作員主控台按一下 [事件] 索引標籤,然後按兩下清單中您要檢閱描述的事件。
詳細資料
產品 |
Exchange |
版本 |
8.0 (Exchange Server 2007) |
識別碼 |
1008 |
來源 |
MSExchange ActiveSync |
警示類型 |
Warning |
MOM 規則路徑 |
Exchange12/Exchange 2007/ClientAccess/ActiveSync |
MOM 規則名稱 |
發生例外狀況,Exchange ActiveSync 已處理該例外狀況。 |
說明
此警告事件表示 Exchange ActiveSync 同步處理程序期間發生例外狀況。事件描述包含問題根本原因的詳細資料。此事件的可能原因如下:
此裝置的合作關係組態是使用舊版 Microsoft® Exchange 電腦所建立的。無法使用合作關係。將電腦升級至 Exchange Server 2007 後可能會發生此問題。Exchange 將更新 Exchange 伺服器上的合作關係。更新合作關係後,合作關係中設定要同步處理的所有資料將重新同步處理。
此裝置的合作關係組態已損壞。Exchange 將更新 Exchange 伺服器上的合作關係。更新合作關係後,合作關係中設定要同步處理的所有資料將重新同步處理。
使用者已從多部電腦或行動裝置存取相同的項目。例如,如果使用者嘗試回覆訊息的行動裝置,已經在使用者的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7 桌上型電腦中刪除,則可能會發生此問題。使用者可以在下一次同步處理其裝置時更正此問題。
使用者動作
若要解除此警告,請執行下列一項或多項操作:
如果此錯誤是過期的合作關係或損壞的合作關係所導致的,則使用者不需要執行任何動作。Exchange 將重新建立與行動裝置的合作關係。
請確定使用者擁有 Exchange 信箱,並且已經為 Exchange ActiveSync 啟用使用者。相關資訊,請參閱 Exchange 2007 說明檔中的如何啟用或停用信箱使用者的 Exchange ActiveSync。
等候 Active Directory® 目錄服務發生複寫。
相關資訊
若要根據產生此警示的準則搜尋 Microsoft 知識庫文件,請造訪搜尋知識庫 (KB) 網站。
若要檢閱可能未在 Exchange 2007 MOM 警示中提出的 Exchange 2007 事件訊息文件,請參閱事件與錯誤訊息中心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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