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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以下列傳送」權限的使用者可以從 Exchange 2007 信箱順利傳送會議邀請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9-01-09

本主題說明未獲得「以下列傳送」權限的使用者為何可以利用另一位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使用者的身分來傳送會議邀請。

請考慮下列案例:

  • 使用者 A 擁有 Exchange 2007 信箱 (信箱 A)
  • 使用者 B 可以存取信箱 A。不過,使用者 B 沒有使用者 A 的「以下列傳送」權限。

在此情況下,當使用者 B 登入信箱 A 時,使用者 B 會無法如預期傳送電子郵件。不過,使用者 B 可以順利傳送會議邀請。

因為使用者 B 沒有使用者 A 的「以下列傳送」權限,所以您希望使用者 B 在嘗試從此信箱傳送會議邀請時收到錯誤訊息。

因為 Microsoft Exchange Information Store 服務並未對與行事曆項目有關的作業執行「以下列傳送」驗證,所以會造成此行為。

相關資訊

這是 Exchange 2007 中的預期行為。此行為的目的在於協助組織共用資源,如會議室。例如,假設有位行政助理負責管理組織的會議室。若要安排在此會議室開會,則行政助理必須使用指派給會議室的信箱帳戶來送出會議邀請。此邀請的回覆會傳送至會議室信箱,而不是行政助理的信箱。

若要確保您目前閱讀的是最新資訊,並尋找其他的 Exchange Server 2007 說明文件,請造訪 Exchange Server 技術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