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同步處理行動裝置與 Exchange 2007 SP1 Mailbox Server 時出現錯誤訊息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9-03-30

本主題提供相關資訊,以說明如何對無法同步處理行動裝置與 Exchange Server 2007 Service Pack 1 (SP1) Mailbox Server 的問題進行疑難排解。

您在嘗試同步處理行動裝置與此 Mailbox Server 時,出現下列錯誤訊息:

您在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上的帳戶沒有以現行設定進行同步處理的權限。請與 Exchange Server 系統管理員連絡。

若對行動裝置套用的原則包含不適用於該裝置的選項,即會發生此問題。Exchange 2007 SP1 具有新版的 airsync 通訊協定。每個新版的 airsync 通訊協定包含可用於新型行動裝置的選項,但這些通訊協定可能與舊型行動裝置不相容。若要解決此問題,請在預設的 ActiveSync 信箱原則中,將 [允許的非可提供裝置] 設為 [True]。此外,請驗證 [需要密碼] 下的選項設定正確無誤。

在預設原則中,將「允許的非可提供裝置」設為 True

  1. 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中,按一下 [組織組態] 節點下的 [用戶端存取]。

  2. 在 [Exchange ActiveSync 信箱原則] 索引標籤上的 [用戶端存取] 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預設值],然後按一下 [內容]。

  3. 在 [一般] 索引標籤上點選 [允許非可預備裝置] 核取方塊,然後按一下 [確定]。

驗證需要密碼下的選項

  1. 在 Exchange 管理主控台中,按一下 [組織組態] 節點下的 [用戶端存取]。

  2. 在 [Exchange ActiveSync 信箱原則] 索引標籤上的 [用戶端存取] 中,以滑鼠右鍵按一下 [預設值],然後按一下 [內容]。

  3. 在 [密碼] 索引標籤上,點選 [需要密碼] 核取方塊。

  4. 按一下 [啟用密碼復原] 核取方塊加以清除。

  5. 按一下 [裝置需要加密] 核取方塊加以清除。

  6. 按一下 [需要密碼] 核取方塊加以清除,然後按一下 [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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