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Exchange 2007 綜合郵件流程交易跨組織探索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9-05-28
此工作流程會在代理程式管理的 Mailbox Server 上探索 Exchange 跨組織郵件流程綜合交易。
此探索預設為停用狀態,可讓您透過覆寫來設定跨組織郵件流程綜合交易。
若要建立跨組織郵件流程綜合交易,您必須在代理程式管理的 Mailbox Server 環境中覆寫此探索。根據預設,探索會每 24 小時執行一次。您可以使用 [郵件流程狀態] 檢視,確認已建立綜合交易。
詳細資料
產品 |
Exchange |
版本 |
8.0 (Exchange Server 2007) |
MOM 規則路徑 |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Exchange 2007 |
MOM 規則名稱 |
Exchange 2007 郵件流程跨組織探索 |
說明
此探索接受下列覆寫:
IntervalSeconds:探索的預設頻率 (以秒為單位)
記錄等級:控制探索是否會在執行探索的代理程式的事件記錄檔中產生疑難排解事件。有效的設定如下:
1 = 僅記錄錯誤
2 = 記錄錯誤和警告
4 = 記錄錯誤、警告及資訊
同步處理時間:可讓您指定應執行探索的特定時間
目標位址:這是一份以分號分隔的目標位址清單。目標郵件系統必須能夠產生送達回條。
逾時秒數:探索的預設逾時值 (以秒為單位)
使用者動作
使用下列程序設定綜合交易,以及變更綜合交易的逾時和頻率。
設定跨組織與網際網路郵件流程綜合交易
若要設定跨組織與網際網路郵件流程綜合交易,請執行下列步驟:
在 Operations 主控台的 [製作] 區段中,展開 [物件探索]。確定您的主控台不限於管理組件物件的子集範圍內。
在 Operations 主控台中選取 [檢視] 功能表中的 [尋找],確定 [尋找] 方塊已顯示出來。
在 [尋找] 方塊中輸入 Cross,然後選取 [立即尋找]。物件探索的清單隨即出現。
在 [Exchange 2007 郵件流程跨組織探索] 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擇 [覆寫]\[覆寫物件探索]\[針對以下類型的特定物件:Exchange 2007 Mailbox Role]。[選取物件] 訊息方塊隨即出現。
選取要做為寄件者的 Exchange 2007 Mailbox Server,再按一下 [確定]。
[覆寫內容] 對話方塊隨即出現。
變更 [目標位址] 參數。它可接受一份以分號分隔的清單,內含要傳送郵件的目的信箱 (採用 SMTP 格式 mailbox@company.com)。
附註: 目的郵件服務必須能夠產生送達回條。 選擇要儲存覆寫的目的管理組件,然後按一下 [確定]。
附註: 當您建立管理組件物件、停用規則或監視器,或者建立覆寫時,Operations Manager 預設會將設定儲存到預設管理組件。最佳做法是您應該為每個密封的管理組件建立個別的管理組件,而非將您自訂的設定儲存到預設管理組件。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自訂管理組件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40601) (英文)。
接著會執行探索,產生跨組織郵件流程監視器的新執行個體。根據預設,此探索會每 24 小時執行一次。若要確認已建立監視器,請移至 [郵件流程狀態] 檢視,此檢視會顯示郵件流程監視器的所有執行個體。
附註: |
---|
根據預設,此綜合交易每 30 分鐘執行一次。 |
變更手動建立的郵件流程綜合交易逾時和頻率
若要變更手動建立之郵件流程綜合交易的逾時和頻率,請執行下列步驟:
在 Operations 主控台的 [製作] 區段中,展開 [規則]。
將範圍變更為以 “Mail Flow” 開頭的目標。
在 [Exchange 2007 測試跨組織郵件流程集合] 規則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 [覆寫]\[覆寫規則]\[針對以下類型的特定執行個體:郵件流程遠端連線]。
將 [間隔秒數] (這是交易的執行頻率) 和 [錯誤延遲] (這是 Exchange test-mailflow 指令程式用於將交易標記為失敗的值) 值變更為想要的值。您也可以變更 [逾時秒數] 值,此值控制指令程式可以執行多久。預設允許五分鐘。
選擇要儲存覆寫的目的管理組件,然後按一下 [確定]。
附註: 當您建立管理組件物件、停用規則或監視器,或者建立覆寫時,Operations Manager 預設會將設定儲存到預設管理組件。最佳做法是您應該為每個密封的管理組件建立個別的管理組件,而非將您自訂的設定儲存到預設管理組件。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自訂管理組件 (https://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140601) (英文)。 對 Exchange 2007 測試跨組織郵件流程監視器執行相同的步驟。
附註: |
---|
請務必對規則與監視器使用相同的 [同步處理時間]、[記錄等級]、[逾時秒數]、[間隔秒數] 及 [錯誤延遲] 值。這可確保綜合交易只會執行一次。如果對規則和監視器使用不同的覆寫,綜合交易則會執行許多次:一次是收集效能資料,一次是收集狀態資訊。 |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