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復原虛擬機器的資料

適用於: System Center Data Protection Manager 2010

當您將虛擬機器新增到保護群組時,您會保護虛擬機器的完整設定,包括作業系統、應用程式與應用程式資料。但是,您無法直接從虛擬機器的復原點復原應用程式資料;您只能復原整個虛擬機器。

若只要復原您在虛擬機器中執行之應用程式的應用程式資料,您必須明確地選取應用程式資料做為保護群組成員。您必須在虛擬作業系統中安裝保護代理程式。

復原虛擬機器的資料

  1. 在 [DPM 系統管理員主控台] 中,按一下巡覽列上的 [復原]

  2. 瀏覽或搜尋要復原的虛擬機器名稱,然後在 [結果] 窗格中選取資料。

  3. 在 [復原點] 區段的行事曆中,可用的復原點會以粗體表示。選取要復原之復原點的粗體日期。

  4. [可復原的項目] 窗格中,按一下以選取要復原的可復原項目。

  5. [動作] 窗格中,按一下 [復原]。DPM 會啟動 [復原精靈]。

  6. 檢閱您的復原選項,然後按 [下一步]

  7. 指定要執行的復原類型:

    1. 復原到原始執行個體。復原期間會覆寫目前的檔案。

    2. 復原到網路資料夾。按 [下一步],然後按一下 [指定目的地] 對話方塊中的 [瀏覽],以瀏覽您要複製資料庫檔案的資料夾。

    3. 複製到磁帶。按 [下一步],然後在 [指定媒體櫃] 對話方塊中,選取復原的媒體櫃詳細資料與磁帶選項。您也可以選擇壓縮或加密磁帶上的資料。

  8. 指定上述其中一個選項之後,請按 [下一步]

  9. 指定復原選項:

    1. 選取 [套用目的地電腦的安全性設定][套用復原點版本的安全性設定]。只有已在步驟 7 中選擇 [復原到網路資料夾] 時,才會啟用此選項。

    2. 使用硬體快照集啟用 SAN 型復原。選取此選項以使用 SAN 型硬體快照集進行較快速的復原。

      只有滿足下列條件時,此選項才有效:您擁有已啟用硬體快照集功能的 SAN、該 SAN 可以建立複本 (Clone) 並分割複本讓它成為可寫入,以及受保護的電腦與 DPM 伺服器已連接到相同的 SAN。

    3. 通知。按一下 [此復原完成時傳送電子郵件],然後指定將接收通知的收件者。使用逗號分隔電子郵件地址。

  10. 指定復原選項之後,請按 [下一步]

  11. 檢閱您的復原設定,然後按一下 [復原]

    注意

    進行復原時,會取消所選取之復原項目的所有同步處理工作。

另請參閱

概念

正在復原資料
復原精靈
使用復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