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 LPS 共用權限
若要將記錄檔上傳至 ACT 記錄檔處理服務 (LPS) 共用,必須在共用層級與資料夾層級設定特定權限。
共用層級權限
Everyone 群組必須有 ACT LPS 共用的 [變更] 與 [讀取]**** 權限。
設定共用層級權限
瀏覽至 ACT LPS 共用,在資料夾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選取 [內容]。
按一下 [共用]**** 索引標籤,共用該資料夾,然後按一下 [權限]。
如果尚未列出 Everyone 群組,便加以新增,然後在 [允許] 欄中選取 [變更]**** 與 [讀取] 核取方塊。
資料夾層級權限(只限 NTFS)
Everyone 群組必須有 ACT LPS 共用的 [寫入] 權限。
ACT 記錄檔處理服務帳戶必須要有 [列出資料夾內容]、[讀取] 以及 [寫入] 權限。
如果 ACT 記錄檔處理服務帳戶是 [本機系統帳戶],請將權限套用至 <domain>\<computer>$ 帳戶。
如果 ACT 記錄檔處理服務帳戶是使用者帳戶,請將權限套用至特定使用者。
設定資料夾層級權限
在 Windows 檔案總管中,在 ACT LPS 共用的資料夾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 [內容]。
按一下 [安全性]**** 索引標籤,新增執行 ACT 記錄檔處理服務的帳戶,然後選取 [允許] 欄中的 [列出資料夾內容]、[讀取] 以及 [寫入] 核取方塊。
如果尚未列出 Everyone 群組,便加以新增,然後在 [允許] 欄中選取 [寫入]**** 核取方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