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onCodeGroup.Resolve(Evidence) 方法

定義

解析程式碼群組的原則和其辨識項集合的子代。

public override System.Security.Policy.PolicyStatement Resolve (System.Security.Policy.Evidence evidence);

參數

evidence
Evidence

組件的辨識項。

傳回

原則陳述式,包含由程式碼群組使用選擇性屬性授與的使用權限,或為 null,如果程式碼群組無法套用 (成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指定的辨識項)。

例外狀況

evidence 參數為 null

一個以上的程式碼群組 (包含父程式碼群組和任何的子程式碼群組) 標記為 Exclusive

備註

指定要載入元件辨識項的辨識項,此方法會先檢查成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指定的辨識項,以評估程式碼群組。 如果相符,此方法會傳回程序代碼群組的原則語句,包括評估副程式代碼群組。

針對聯集程式碼群組,也會解析成員資格條件符合辨識項的所有副程式代碼群組,而所有產生的原則語句都會形成具有父聯集程式碼群組之原則語句的聯集。 每個副程式代碼群組類型會根據其各自的 Resolve 方法運作方式,決定其子群組的套用方式。

.NET Framework安全性系統會在原則層級上使用 Resolve ,以判斷要授與所產生原則語句和元件程式碼要求載入程式碼的許可權。

如果成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指定的辨識項,這個方法會傳 null 回 ;否則,它會將許可權集合設定為傳回 (P) 等於程式碼群組的原則語句,然後繼續。 針對每個副程式代碼群組,此方法會解析具有相同辨識項的程式碼群組;如果結果不是 null ,則會將 P 設定為等於 P 和副程式代碼群組原則語句的聯集。 然後,它會傳回 P,現在是目前程式碼群組的原則語句和所有子群組原則語句的聯集。

適用於

產品 版本
.NET Framework 1.1, 2.0, 3.0, 3.5, 4.0, 4.5, 4.5.1, 4.5.2, 4.6, 4.6.1, 4.6.2, 4.7, 4.7.1, 4.7.2, 4.8, 4.8.1
Windows Desktop 3.0, 3.1,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