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分类概述

 

适用于: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06-11-13

邮件分类是 Microsoft Exchange Server 2007 和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2007 的一项功能,用于帮助组织遵守电子邮件政策和规定的责任。邮件“分类”后,邮件将包含特定的元数据,用于描述邮件针对的用途或用户。Outlook 2007 或 Microsoft Office Outlook Web Access 可能会依据此元数据操作,向分类邮件的发件人和收件人显示用户友好的分类描述。在 Exchange 2007 中,如果存在符合 Exchange 管理员配置的特定标准的传输规则,Microsoft Exchange 传输服务可能会依据该元数据操作。

以下列表简要介绍 Exchange 管理员可以设置的一些邮件分类字段。

  • 显示名   此字段指定邮件分类实例的显示名称。显示名称出现在 Office 2007 中。Outlook 和 Outlook Web Access 用户在发送邮件之前,使用该字段选择适合的邮件分类。

  • 发件人描述   此字段向发件人说明邮件分类要实现的目的。Exchange 管理员为此字段输入的文本由 Outlook 和 Outlook Web Access 用户用来在发送邮件之前选择合适的邮件分类。

  • 收件人描述   此字段向收件人说明邮件分类要实现的目的。Exchange 管理员为此字段输入文本,Outlook 和 Outlook Web Access 用户在接收具有此邮件分类的邮件时,会看到此文本。

  • 区域设置   此字段指定一个区域性代码,以创建特定于区域设置的邮件分类版本。有关区域设置字段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主题后面的“地区化和本地化”。

例如,“律师/客户特权(A/C 特权)”就是一个很好的邮件分类。“A/C 特权”邮件分类是 Exchange 2007 包含的两个默认邮件分类之一。在启用 Outlook 2007 接受默认邮件分类之后,用户可以将“A/C 特权”邮件分类应用于所发送的邮件。发件人可以在 Outlook 2007 的信息栏中看到发件人描述。Exchange 管理员可以使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为每个邮件分类和区域设置自定义发件人描述。

图 1 显示了 Outlook 用户如何应用“A/C 特权”邮件分类以及“A/C 特权”邮件分类的默认发件人描述。

图 1   具有“A/C 特权”邮件分类的出站 Outlook 2007 邮件以及默认的发件人描述

选择邮件分类

如图 1 中所示,Outlook 用户打开一个新邮件,然后在“邮件”选项卡的“选项”组中单击“权限”,再从“设置权限”列表中选择“A/C 特权”。

Outlook 2007 收件人收到具有“A/C 特权”邮件分类的邮件之后,将在信息栏中看到说明该分类的描述,如图 2 中所示。

图 2   具有“A/C 特权”邮件分类的入站 Outlook 2007 邮件以及默认的收件人描述

具有邮件分类的电子邮件

对于其他类型的邮件分类,收件人描述可能会提供邮件的状态信息。可以为每个邮件分类自定义收件人描述。

note注意:
Outlook Web Access 不需要任何特殊配置即可显示或使用邮件分类。

在初次安装 Exchange 2007 时,“A/C 特权”分类以及所有邮件分类仅用于提供信息。它们未与规则关联。默认邮件分类是发件人与邮件收件人交流有关邮件其他信息的方式。在“A/C 特权”方案中,分类描述邮件的目标收件人,并通知收件人邮件只能由律师转发。默认情况下,在 Exchange 2007 中,Microsoft Exchange 传输服务不会对“A/C 特权”邮件执行任何特殊操作。

但是,Exchange 管理员可以创建全局传输规则,强制实施“A/C 特权”分类。在“A/C 特权”方案中,如果组织中的所有律师组合到一个称为“Legal”的组织单位中,则可以配置一个传输规则,只要发件人或者“收件人”或“抄送”行中的至少一个收件人不在 Legal 组中,就将属于“A/C 特权”分类的邮件返回给发件人。有关显示如何启用此方案的步骤示例,请参阅如何自定义默认邮件分类

邮件分类可以根据附加到给定邮件的方式在逻辑上分为两类:

  • 邮件分类可以由邮件发件人手动添加。本主题前面介绍的“A/C 特权”示例说明了此方案。在“A/C 特权”方案中,用户在发送邮件之前选择邮件分类。

  • 邮件分类可以作为规则的结果添加。例如,附件筛选器代理删除邮件中的附件时,“附件已删除”邮件分类将附加到邮件。“附件已删除”邮件分类是一个默认分类。发件人收到该邮件后,Outlook 2007 将在信息栏的收件人描述中显示附件删除原因的说明。作为管理员,可以自定义收件人描述。在此方案中,邮件分类由传输代理添加。

可以将传输规则行为与邮件分类关联,以利用转发规则、免责声明以及传输规则支持的其他技术。

并非所有邮件分类都必须通过传输规则实施或应用。实际上,信息性邮件分类用于通知收件人发件人的目的。传输规则不会强制实施信息性分类。

地区化和本地化

可以为不同语言创建多个邮件分类实例。因此,在“A/C 特权”方案中,可以为组织中使用的每种语言创建“本地化”版本的“A/C 特权”发件人描述和收件人描述。如果给定邮件分类有多个本地化版本,Outlook 和 Outlook Web Access 将根据用户邮箱的语言设置显示正确的版本。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如何创建邮件分类的本地化版本

在某些方案中,由于业务的需要,可能会对运营业务的不同地区或区域设置实施下列不同的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向所有用户显示所有邮件分类可能没有意义。例如,美国和欧洲与保健行业有关的公司在美国可能必须遵守健康保险可携性与责任法案 (HIPAA) 的规定,而在欧洲则不必遵守。因此,只应向美国员工显示特定于 HIPAA 的邮件分类。可以设置对分类的读取权限,以便只有适合的用户可以查看特定的邮件分类。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管理邮件分类

邮件分类的优先级和保留

默认情况下,邮件分类在邮件生存期内与邮件一起传递,直到邮件传出组织。因此,如果发件人为给定邮件设置了“A/C 特权”邮件分类,只要其他传输规则或优先级更高的分类不删除该邮件分类,邮件就会保留该邮件分类。可以为每个邮件分类分配相对于其他邮件分类的优先级。

例如,可以将“A/C 特权”邮件分类的优先级设置为 Highest,将“附件已删除”邮件分类的优先级设置为 Medium。如果用户向 Legal 组的成员发送包含被禁止的附件的“A/C 特权”邮件,收件人将看到“A/C 特权”收件人描述,然后是“附件已删除”收件人描述。如果收件人转发邮件,则只有“A/C 特权”邮件分类会与转发的邮件一起传递。

因此,设置优先级有下列两种意义:

  • 指定收件人描述的排序。

  • 确定与转发或答复的邮件一起传递的邮件分类。

可以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中使用 Set-MessageClassification cmdlet 的 DisplayPrecedence 参数设置优先级。

对于每个邮件分类,可以指定在收件人答复或转发邮件时,是否保留邮件分类。可以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中设置 Set-MessageClassification cmdlet 的 RetainClassificationEnabled 参数来指定是否保留分类。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Set-MessageClassification

管理和部署邮件分类

在 Outlook 2007 用户可以设置和查看邮件分类之前,您必须先在最终用户的计算机上部署邮件分类配置文件,并创建 Outlook 注册表项。Outlook 邮件分类模板是必须在创建和配置了邮件分类之后生成的 .xml 文件。

通过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中使用邮件分类 cmdlet 来管理所有邮件分类。可以使用 Exchange 命令行管理程序或 Exchange 管理控制台将邮件分类绑定到传输规则。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下列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