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通訊清單精靈 > 簡介頁面
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6-12-19
使用 [套用通訊清單] 精靈的 [簡介] 頁面,指定應該套用通訊清單的時間,以及允許執行程序的時間長度上限。
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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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也可以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套用通訊清單。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Update-AddressList。 |
套用通訊清單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以指定應該套用通訊清單的時間:- 立即 按一下這個按鈕可立即套用變更。
- 在下列時間 按一下這個按鈕並使用對應的下拉式清單,可指定套用變更的時間。
- 取消在下列時間後仍在執行的工作 (小時)
選取這個核取方塊並使用對應的文字方塊,可指定允許執行工作的時間長度。預設值為 8 小時。
相關資訊
如需如何編輯通訊清單設定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如何編輯通訊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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