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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版本: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上次修改主題的時間: 2006-12-19

使用 [套用通訊清單] 精靈的 [簡介] 頁面,指定應該套用通訊清單的時間,以及允許執行程序的時間長度上限。

note附註:
您也可以使用 Exchange 管理命令介面套用通訊清單。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 Update-AddressList
  • 套用通訊清單
    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以指定應該套用通訊清單的時間:

    • 立即   按一下這個按鈕可立即套用變更。
    • 在下列時間   按一下這個按鈕並使用對應的下拉式清單,可指定套用變更的時間。
  • 取消在下列時間後仍在執行的工作 (小時)
    選取這個核取方塊並使用對應的文字方塊,可指定允許執行工作的時間長度。預設值為 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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