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可能减小灾难影响的最佳实践

 

适用于: Exchange Server 2007 SP3, Exchange Server 2007 SP2, Exchange Server 2007 SP1, Exchange Server 2007

上一次修改主题: 2007-08-29

创建灾难恢复策略中的一个重要步骤是考虑如何避免或尽可能减小灾难的影响。可以采取许多不同的预防措施来帮助避免或尽可能减小灾难(例如硬件故障或电源中断)的影响。从灾难中恢复所需的时间取决于要还原的内容 — 单个邮箱、单个数据库(及其事务日志)、包含所有数据库和日志在内的整个服务器还是站点中的多台服务器(例如运行 Microsoft Exchange 的服务器、DNS 服务器、域控制器等)。显而易见,还原站点中的多台服务器耗时最长。

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减小灾难的影响并避免需要通过备份进行完全还原。包括下列操作:

  • 使用连续复制 Exchange 2007 含有异步日志传送技术,可使用该技术在另一磁盘集上或另一台服务器上创建和维护生产存储组的副本。

  • 使用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   通过保留已删除的项目,可以从 Microsoft Outlook 客户端还原单个项目或整个文件夹,而无需管理员的干预。

  • 使用已删除邮箱的保留时间   通过保留已删除的邮箱,可以使用 Exchange 管理控制台还原已删除的邮箱,而无需通过备份进行还原。

  • 主动监视服务器   应对灾难的最佳方法之一是在发生灾难之前进行预防。通过监视服务器,在问题恶化之前解决问题。

  • 在多个邮箱数据库中查找用户   通过将用户分布到更多的邮箱数据库中,可以降低单个数据库丢失产生的影响,并且在需要还原时可以更快地还原。

连续复制

连续复制存在于 Exchange 2007 的两个功能中,它们使用内置异步复制技术来创建存储组的副本并使用日志传送和重播使之保持最新。复制通过将生产数据库的日志文件应用到该数据库的副本来简化此操作。包含此技术的两个功能是本地连续复制 (LCR) 和群集连续复制 (CCR)。

  • 本地连续复制   通过减少数据保护所需的定期备份数,LCR 可以降低 Exchange 2007 的总拥有成本。尽管 LCR 仍需要进行备份(如果发生灾难性故障,数据备份十分重要),但是确实明显减少对每日常规备份的需要。LCR 使用最新数据进行快速恢复,并为事务日志复制和重播提供单服务器解决方案。有关 LCR 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地连续复制

  • 群集连续复制   CCR 将冗余的自动管理和应用程序级数据复制组合在一起。CCR 解决方案可以在没有单一故障点的单个数据中心或两个数据中心之间部署。事务日志复制用于复制数据库并保持群集节点之间数据的一致。CCR 中的计划中断功能可以确保主动节点上的所有日志数据成功复制到被动节点上。因此,即使进行异步复制,计划中断也不会造成数据丢失。有关 CCR 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群集连续复制

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

当用户删除某个邮件时,在用户看来似乎已将该邮件删除。但是,已删除邮件的副本仍会在用户的邮箱数据库中保留指定的时间,以便能够恢复无意中删除的邮件。

Exchange 数据库收到删除邮件的请求时,将确定应“软删除”还是“硬删除”此邮件。软删除也称为逻辑删除,而硬删除也称为物理删除。

note注意:
在 Exchange Server 2007 中,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的默认设置已从 7 天更改为 14 天。

硬删除

在满足下列任意条件时将对邮件执行硬删除:

  • 客户端明确请求硬删除。

  • 有效的邮件保留时间为零。

  • 对邮箱或公用文件夹数据库启用了表示 Force Hard Deletes 的注册表项。

  • 请求删除的帐户是网关。

  • 请求删除的帐户是系统。

邮件被硬删除后,会立即从 MsgFolder 表中删除该邮件引用。这时,即使使用恢复已删除邮件,该邮件对包含文件夹的邮箱仍不再可用。系统将检查邮件的引用计数。邮件引用计数减少到零时,即表示没有任何其他邮箱包含该邮件的副本,将在 DeletedMessages 表中生成一个条目,指明可以从邮件表中删除该邮件。

在下一个后台清理过程中,系统将检查 DeletedMessages 表中的条目,并删除邮件表中的相应条目。默认情况下,此过程每小时执行一次。但是,可以通过编辑下列注册表项来控制此计划时间: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MSExchangeIS \ParametersPublic\Background Cleanup(以毫秒为单位的值)

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MSExchangeIS\ ParametersPrivate\Background Cleanup(以毫秒为单位的值)

Caution警告:
UNRESOLVED_TOKEN_VAL(exRegistry) 

如果启用并增加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则可能需要执行其他容量规划。以下示例说明,即使用户已删除邮件,相应邮件仍然可以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 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已设置为 48 小时。

  • Exchange 数据库维护已设置为在 03:00 和 07:00 之间运行。

  • 后台清理已配置为每小时运行一次。

例如,如果在 08:00 删除了一封邮件,则该邮件在 48 小时内不会成为硬删除的候选项。下一个 Exchange 数据库维护过程按计划将在 06:00 完成,因此不会硬删除该邮件,这意味着在 71 小时内不会删除此记录。

软删除

如果不符合任何硬删除条件,则执行软删除。软删除时,将在 MsgFolder 表内的条目上设置标记,以说明该邮件已从文件夹中软删除。MsgFolder 表是文件夹表和邮件表中的条目之间的映射。还将更新邮箱和文件夹的邮件计数。这时,可以对邮件执行恢复已删除邮件。

在下一个排定的 Exchange 数据库维护过程中,将检查每个文件夹,以确定文件夹所包含的任何软删除邮件是否已超过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如果找到这样的邮件,则将对该邮件执行硬删除。

配置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

默认情况下,已删除的邮件将在某一天数内存储于 Exchange 数据库中,并在超过该期限后由 Exchange 永久删除。可以使用数据库的默认设置,或选择已删除邮件在永久删除之前保留的天数,来设置已删除邮件保留期限的长度。

在指定已删除邮件的保留天数时,可以选择从 0 到 24,855 的数字。建议您将此设置配置为 14 天。如果将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设置为 0,则会从服务器上立即永久删除已删除的邮件。除非磁盘空间不足,否则建议您不要禁用已删除邮件的保留功能。

可以基于每个数据库和每个用户来配置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单个用户设置将覆盖数据库设置。有关如何在数据库级别指定已删除邮件保留时间的详细步骤,请参阅如何为邮箱数据库配置已删除项目的保留时间。有关如何在用户级别指定已删除邮件保留时间的详细步骤,请参阅如何为用户配置已删除邮件的保留时间

note注意:
默认情况下,Microsoft Outlook 只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启用恢复已删除邮件。如果对收件箱中的一个邮件按 Shift+Delete,则邮件不会转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因此,该邮件是不可恢复的。通过执行 Microsoft 知识库文章 246153 如何恢复已经被硬删除的邮件中的步骤,可以使用 DumpsterAlwaysOn 注册表值对已使用 Shift+Delete 删除的邮件启用恢复。

已删除邮箱的保留时间

在 Exchange 2007 中,删除邮箱并不意味着该邮箱立即从 Exchange 邮箱数据库中永久删除(或清除)。而是将邮箱标记为删除,用户不能对其进行访问。在邮箱保留期结束时,该邮箱便会从数据库中永久删除。也可以随时通过选择清除来永久删除邮箱。如果错误地删除了已启用邮件的用户帐户,则可以重新创建该用户对象,然后在邮箱保留期内重新连接该邮箱。

默认情况下,已删除邮箱的保留期为 30 天。可以在邮箱数据库级别上配置已删除邮箱的保留期。在指定已删除邮箱的保留天数时,可以选择 0 至 24,855 天。如果邮箱保留期设置为 0,则表示已删除邮箱立即从服务器中永久删除。如果不存在磁盘空间的问题,我们建议您不要禁用已删除邮箱保留功能。

有关如何配置已删除邮箱保留的详细步骤,请参阅如何配置已删除邮箱的保留